各毕业年级党支部:
一、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现以线上办理为主)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离校时都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三)毕业生纸质党员档案归入本人档案,一般情况下随学籍档案一同转移。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去向
(一)对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升学单位党组织(各高校一般在9月开学后进行组织关系接收)。
(二)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园区、楼宇、商圈等党组织,确有困难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居住地的等党组织。
(三)对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经本人书面申请、院(系)党组织审批、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后,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有保留时限和保留要求)
三、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步骤
请毕业生党员及时填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
(一)京内转接:学生将信息上报学院党委后,个人或学院党委可通过“党员E先锋”进行线上转接,不开具纸质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到转入单位报到时应主动报告、及时联系对方党支部在“党员E先锋” “确认报到”后结束。
(二)京外转接:学生将信息上报学院党委后,学院党委统一操作,通过系统连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一般不需要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到转入单位报到时应主动报告、及时联系对方党支部在系统接收。
对于尚未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导致暂时无法线上办理的情况,毕业生党员需获知接收党组织抬头和党支部规范名称后,及时将信息上报学院党委。党组织完成接收后,由毕业生党员将盖好章的回执联回传给原所在院级党组织。